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公安局
所需采购的监控、报警、网络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监控、报警、网络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2013-G-017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
承诺);
10、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12、2010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13、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 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
注:因本项目系统视频监控部分需要接入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观山车管所观山机动车驾驶员服务部原有监控网络管理平台;报警部分需要接入110联网报警平台。故投标人需进行现场勘查,并与采购单位做好沟通,以便获取项目的相关情况。请各投标单位于2013年7 月12日下午13:00—16:30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勘察,按照采购方所提出的要求作出最佳方案,过时不候。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顾伯明 联系电话:13771771000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3年7 月 31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止(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8月 5日下午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8月 5日下午13:30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8月 5 日下午13: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晓燕、吾胜英
联系电话:0512-65812918、65113585
传真电话:0512-65815343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时间:2013年7月15 日上午09:30时
答疑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系统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人:顾伯明 联系电话:13771771000
十一、监督部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512)68268548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