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监测集中显示设备采购
四、招标编号:TC13851K
五、采购内容:监测集中显示设备1套,显示屏幕的总体数量为2×5单元,每个单元为60英寸的LED光源DLP大屏幕。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7月22日9时00分
七、开标日期:2013年7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八、本项目联系人:王丽莉
联系电话:010-62108150
传 真:010-62108149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监测集中显示设备”的制造厂商或由制造厂商全权委托的唯一代理商;
(3)投影单元和多屏拼接控制器须通过国家电器产品强制CCC认证。
(4)投影单元的制造厂商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投影单元。
(5)投影机和多屏拼接控制器的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内包含投影机和多屏拼接控制器。
(6)投标产品需要提供带有详细技术规格的宣传彩页,并提供LED光源及屏幕的型号与产地。
(7)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要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如需邮购需另付50元邮递费。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8室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需签署保密承诺,保密承诺相关内容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正本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如投标人为监测集中显示设备制造厂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购买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如投标人为监测集中显示设备代理商,需提供监测集中显示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附后)。
6、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监测集中显示设备采购
保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