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津县公安局视频监控设备及监控模糊图像处理分析系统、激光光源等设备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视频监控设备及监控模糊图像处理分析系统、激光光源” 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政采购中心[2013]022号。
二、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视频监控设备;二标段:监控模糊图像处理分析系统、激光光源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以上(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报名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银行受理单)。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3-6-28起至2013-7-11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孟津县财政局二楼203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3-7-24 上午0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谢女士 吕先生 0379-67912845(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0379-63137566
七、户 名: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孟津县支行
账 号:16-132101040002815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