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显示屏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6-26 作者:pjtime资讯组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电子显示屏(项目编号:HKGP2013-62)进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电子显示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预算 :235,7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满足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省级以上(含);
2.2、LED主屏须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适用于非制造厂家);
2.3、LED主屏须具有3C认证证书;
2.4、LED主屏生产厂家须具有ROHS认证证书;
2.5、LED主屏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
2.6、LED主屏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2.7、LED主屏生产厂家须具有注册商标证书;
2.8、须提供LED全彩显示屏质量检测报告;
2.9、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海口市本地投标人在海口市内必须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4、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5、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6、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7、没有在本中心进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以收款凭证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8、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上发布。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898- 667569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000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 话:(0898)6872281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九、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海口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成交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地区相关联系方式: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898-68530895&68531286;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8664542;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6828098;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5785817;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5322662)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