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双柏县公安局对双柏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次招标项目具有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云科律招[2013]081号
2、项目名称:双柏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具体情况见《双柏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4、招标范围:系统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系统需求清单);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6、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7、建设地点:双柏县内;
8、采购金额:约350万元;
9、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或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同时系统集成商与网络运营商有先期签定的合作协议;
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及软件升级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10、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公安部或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商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牌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安部测试的接入平台厂商名单”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有公安部组织测试通过的厂商的证明材料;系统集成商与网络运营商有先期签定的合作协议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供查验。同时提交以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1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4日;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云南科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太阳历大道130号440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前,逾期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投标书。
13、开标时间:2013年7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参加开标。
1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1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未仔细阅读招标书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而导致投标废标的,责任自负。
16、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双柏县公安局(盖章)
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13908789568
代理机构:云南科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自梅
电 话:0878-3373396 传真:0878-3111876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