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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监控设备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6-09 作者:pjtime资讯组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焦作新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委托,就焦作新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

    焦作新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焦新公开招标-2013-32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道路治安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共27个监控点(30个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及立杆、避雷器、防水箱、线路等配套设备),具体采购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

    3、投标人要求具有公安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磁盘阵列)只接受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6月8日— 2013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神州路西段高新区管委会B座二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安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以上材料报名现场验证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7月3日15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神州路西段高新区管委会B座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及委托书)。(以上证明原件开标前交于现场工作人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3年7月3日15点30分;

    2、开标地点: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神州路西段高新区管委会B座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电话:13938158998

    联系地址:焦作市高新区迎宾路南段(华盛武院对面路口向西30米)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688333  18937651071

    传真电话:0371—60959056-85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清华国际大厦5E

    九、监督单位:

    焦作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3655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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