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现代化学校建设(录播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现代化学校建设(录播系统)项目
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8日16: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开标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18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3]029号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主要内容为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现代化学校建设(录播系统)项目,本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69.8万元人民币。具体设备清单及设备技术标准详见后附设备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教学录播系统及短焦投影机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文件获取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企业报名时可同时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也可报名结束后,定时集中查询,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未开标的,取消投标资格;已开标的,如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若未收到该邮件,请于报名时间结束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时保证金由法人基本账户(以到市招标办备案为准)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上述账户。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提供银行电汇单据原件或复印件,与银行核实到帐后开具收据。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46)3631059 3653521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