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污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及管理维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LY-2013-19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90831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A座121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20866
采购数量:A包:98台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营、70台污水自动监控设施运营
B包:15台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调试及已投入使用的82台DR-803A型水质自动采样器管理维护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A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在400万元及以上。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c.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B包: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及管理维护须具有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已投入使用的DR-803A型72台水质自动采样器生产厂家的售后维护授权或此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该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投标时提供该采样器环保部环保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c.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以上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5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6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3 年6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A座1011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彭世勋
联系方式:0311-83020866
传真电话:0311-8302086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2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