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土地交易中心大会议室音响设备项目(编号:GZMC2013-SC-X007)的询价采购公告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开标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钉在投标文件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1、询价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年05月16日至2013年05月23日上午 8:30 ―― 12:00 , 下午2:30 ―― 17:00 2、购买询价文件的方式和地点:各投标人可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现场报名购买资料。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扫描至邮箱(电子函件:2320912321@qq.com),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其帐号、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900),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缴交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向招标机构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发票复印件后予以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05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B栋2号三楼(新移动通讯大楼正对面) 联 系 人:巫 爱兰 电 话:0797-5791556 13697908237 15970053665 传 真:0797-5791556 邮 编:342700 电子函件:2320912321@qq.com 户 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 号: 2852000103080000765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