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广播电视台所需摄像机等设备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其所需摄像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吕梁广播电视台所需摄像机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LZC2013010)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质: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本年度年检);
②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⑤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未在中心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原章的复印件来采购中心注册登记,注册合格方可购买标书;已在中心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供应商,拿所需证件复印件即可。
三、招标文件的索取时间:
时间:2013年5月14日— 2012年5月 23日
地点: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吕梁龙凤南大街市进出口公司三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0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00
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
七、凡是地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在2013年6月4日前与山西省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
八、联系人:任小梅 张丽芳
电 话:0358-8226139
传 真:0358-8226139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