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3年交通电子监控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5月13日
本文已被浏览: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3年交通电子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2013-GK-00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
招标项目 |
具体设备 |
数量 |
技术指标 |
预算 |
一 |
交通电子监控设备 |
200万高清抓拍单元 |
4套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55.5万元 |
线圈车辆检测器 |
4套 | ||||
闪光/补光一体灯 |
8套 | ||||
嵌入式前段控制单元 |
1套 | ||||
信号灯转换器 |
1套 | ||||
智能前端管理主机 |
1台 | ||||
高清网络球机 |
38套 | ||||
高清光纤球机 |
4套 | ||||
视音频输入板(光纤) |
1块 | ||||
视频矩阵主机 |
1台 | ||||
防雷器 |
38只 | ||||
手工抓拍软件 |
2套 | ||||
管理电脑 |
2台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有国内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所投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合集成商对设备进行联合调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能够接入金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
本次投标欢迎厂家直接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6日 09:30
六、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6月6日 09:30
八、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于2013年6月6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现金拒收)汇入或交入(为方便退回保证金建议外地投标单位带银行汇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并在用途栏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汇至:
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如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在开标时必须提供):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供应商报名表。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老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陈方 联系电话:8488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