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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5-14 作者:pjtime资讯组

    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5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公安局委托,就磐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2013-GK-00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磐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1

446.5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通信运营商资格的电信运营商或在磐安县本地具有光纤资源的其他运营商。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交换机、存储设备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函及质保三年的承诺函。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请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2日免费网上下载(磐安县招投标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请参投供应商于2013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已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审核成功的参投企业在报名时请携带入库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原件。如不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临时报名,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原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 09:30

    六、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 09:30

    八、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13年6月4日上午09:3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如用汇票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户  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磐安县公安局联系人:孔耀良、舒存见 联系电话:0579-8465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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