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3]059号;
二、招标货物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技术要求 |
1 |
指挥与监控设备 |
1套 |
30000元 |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2 |
监所检查室监控 |
1套 |
40000元 | |
3 |
安防系统与设备 |
1套 |
100000元 |
注:投标单位可以分投,也可以全投,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项目控制单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5月14日 —2013年5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购买标书及投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