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3-10视频会议系统三级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261GD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3-10视频会议系统三级网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524.64万元
四、采购货物名称、完成期、简要项目要求及项目的性质
1、采购货物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注:1.1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3、项目类型:货物类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
4、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主要产品(MCU、视频终端、摄像机)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产品有效授权);
5、 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复印件;
5、投标人在广州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注:1、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八、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
公示期为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管理办公室
电话:020-8765 1688-16 电话:020-8311 0987
传真:020-8765 1698 传真:020-8311 0987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粤海大厦18、23楼
邮编:510075 邮编:510050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十六、购买采购文件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