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4月27日
本文已被浏览: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公安局委托,就磐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2013-GK-00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标段一 |
高清数字网络智能球机(130W像素)及支架、电源等配套设备,支架需与立杆配套。 |
157 |
94万 |
标段二 |
高清数字网络枪机(130W像素)及镜头、护罩、支架、电源等配套设备。 |
155 |
31万 |
标段三 |
高清治安卡口摄像机及百万像素高清镜头、护罩、支架、电源等配套设备。 |
48 |
33.6万 |
卡口补光灯、闪光灯及安装支架、万向节等。 |
48 |
24万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有省内公安行业治安监控系统项目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生产厂家必须有不少于2年的生产经验;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2年的安防产品代理经验。
(4)治安卡口设备必需符合金华市公安局治安卡口建设标准要求。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请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8日免费网上下载(磐安县招投标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请参投供应商于2013年5月8日下午17:00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已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审核成功的参投企业在报名时请携带入库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原件。如不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临时报名,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原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17日 09:30
六、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叁仟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肆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银行账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老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磐安县公安局联系人:孔耀良 联系电话:0579-8465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