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委托,现就防城港市粮油行业税源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粮油行业税源监控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G20131018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防城港市粮油行业税源服务平台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防城港市网络资源经营的网络运营商;非防城港市网络资源运营商的,须提供与防城港市网络资源运营商签订的自2013年4月起三年以上有效的光缆线路租用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10日,上午8时~12时整;下午14时30~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与防城港市网络资源运营商签订的自2013年4月起三年以上有效的光缆线路租用协议书(非防城港市网络资源经营的网络运营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委托)、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投标人须于2013年5月15日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建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5958805928282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于2013年5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开标厅(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505号房),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5月17日10时0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开标厅(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505号房)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林霞;联系电话:0770-288006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0770-282150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裴霞;联系电话及传真:0770-2831072
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770-2816062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6102369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