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第四中学监控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LCG2013-88-040
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第四中学委托,就林州市第四中学监控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林州市第四中学监控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CG2013-88-040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标段:监控等电子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篮球等体育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
5.3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节能及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4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5.6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5.7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标段:
1、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副本。
二标段:
1、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证件带原件,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林州-红旗渠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六路口向北1000米路西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09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39982931 电 话:18737113699
传 真: 传 真:0371-67101290
十、监督电话:0372-6282628
十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二、 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林州-红旗渠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013年4月25日
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