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一中电子显示屏采购、网络教室设备采购及改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云国招-JK-C2013033
二、招标项目:经开一中电子显示屏采购、网络教室设备采购及改造
三、采购范围:经开一中教学楼室内电子显示屏一块、室外电子显示屏两块,两间网络教室教学用电脑、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及进行网络教室的改造。(详见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省外企业必须在昆明设有分支机构或在昆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如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
1.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所投产品所包含的详细配置清单。
1.4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ISO14001);
1.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点30分至17时。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要求: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十、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十二、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
联 系 人:陈娜、王吉辉
电 话:0871-5345809
传 真:0871-5318469、5317438
开 户 行:247工行白马分理处
账 号: 2502024709024507959
财 务 电 话: 0871-537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