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受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房建设工程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X06290113MZ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房建设工程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 别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包一 |
机房建设工程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
服务类 |
10 |
无 |
2. 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4、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止);
6、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供应商近期(谈判响应截止起往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原件核对无误)办理报名手续: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2日起至2013年4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详细地址: 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4月10日14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九、谈判时间:2013年4月10日14:30时。
十、谈判地点: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无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小姐、郑先生
电 话: 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 真: 0763-3813386、020-87302980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a室
邮 编:5115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金沙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收款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帐 号:4468 4501 040 0080 96(购买招标文件帐号)
采购人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0763-3370398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
邮 编:51151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