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2-NBHSC-128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元) |
采购单位 |
1.1 |
笔记本电脑 |
16台 |
452680.00元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1.2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3套 | ||
1.3 |
交换机 |
1台 | ||
14 |
无线AP |
2台 | ||
1.5 |
高清投影仪 |
1台 | ||
1.6 |
投影幕布 |
1块 | ||
1.7 |
投影机杆式液压升降系统 |
1台 | ||
1.8 |
无线投影网关器 |
1台 | ||
1.9 |
防火墙 |
1台 | ||
1.10 |
机柜 |
1台 | ||
1.11 |
施工费 |
1项 | ||
2.1 |
扩声系统 |
1套 |
532174 .00元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2 |
显示系统 |
1套 | ||
2.3 |
灯光系统 |
1套 | ||
合计 |
共两大项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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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854.00元 |
|
说明:本项目需整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8)。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
2、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大市范围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驻宁波办事处机构证明),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3、本次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标书获取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公告下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11日 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3年 4 月 11日 9:00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十一、业务咨询: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岑以诺 电话:0574-87255160 传真:0574-87258958
文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