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牛时忠 联系电话:0635-3011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政府采购编号:LCZC2013-023-DY
四、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五、采购内容:
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
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相关电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综合布线, 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营业范围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成功案例; 4、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
六、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6楼612室)
时间:至2013年3月2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3月28日上午9:30时。
八、报价日期:2013年3月28日上午9:30时。
报价地点: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邵光 刘丽杰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299227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星光房产1号楼6楼(聊城市振兴路与柳园路路口西北角)
联系人:邵光 联系电话/传真:0635-2992263
监管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8681056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