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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彩电1个月就坏 LG厂家终退款

来源:新民网 更新日期:2013-03-07 作者:佚名

    四万元买来洋彩电不到一月变“花脸”。

    消费者要求退货赔偿遭遇商家推诿,经工商部门协调国外厂家全额退款。

    遭遇4万元彩电1个月就坏

    “千挑万选才选中了这款电视,原本以为是进口品牌,质量会信得过,哪想到受了一肚子窝囊气!”提起自己的遭遇。市民张女士仍难掩气愤。日前,张女士搬进了新家,想将家中看了十几年的老式彩电淘汰,换台洋气的新彩电。她来到台东一家大型家电卖场对比了半天,最终在促销人员的劝说下,买了一台LG品牌的72英寸进口电视,费用高达4万元。

    卖场工作人员很快就将彩电运到张女士家,并帮忙安装调试。看着新买的高档彩电,平日热衷看电视节目的张女士别提多高兴了。可没想到,烦心事很快来了,彩电使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出现故障,只有声音没有图像,屏幕发花。张女士立即联系了家电卖场,维修人员上门进行了检修,称彩电配备的智能盒出现问题,为她更换了智能盒。没想到,半年后彩电再次出现了相同故障,维修人员再次上门维修,但并未彻底修好,电视依旧时好时坏。

    气愤想退货遇各方踢皮球

    张女士认为4万元的彩电应当物有所值,不该频繁出现问题,就前往卖场退货。卖场客服人员表示,由于张女士所购彩电已经超过维修期限,卖场财务账目已经上报总部,如需退款,需要总部批准,该卖场无能为力。“买的时候承诺很好,到退货了却一再推诿。”张女士对卖场的态度很不满,她随后又多次与卖场交涉,客服人员又改口表示,维修人员是厂家售后服务部门人员,不属卖场员工,产品质量有问题以及维修不好,属于厂家及其售后部门的问题,卖场不能为其退货。

    张女士又找到厂家售后部门,工作人员称她的购货款没有交到售后部门,售后部门不能为其退款。在卖场及厂家来回奔波多次,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看着4万元买的电视成了摆设,张女士气愤不已。她只好向八大关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商家为其办理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处理国外厂家最终退了款

    张女士表示,她在购买彩电时,促销员承诺过如出现问题可以退货。但卖场却对以上情况不予认可,称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没有证据。同时,张女士出具的维修记录只有一次,其中一次维修没有记录,不满足三包规定中维修二次不能使用可以退货的条件。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彩电为进口商品,厂家售后部门与国外厂家属于不同公司,厂家售后部门仅从事相关业务联系及维修技术服务,不从事具体的产品销售。

    在该投诉处理过程中,家电卖场始终不同意退款,表示只能维修。通过八大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协调,最终由厂家售后部门出面,帮助联系了国外厂家驻北京办事处,最后由北京办事处办了退款,但对张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对方以没有法规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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