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资料: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PZFCG13-10045
项目名称:上海市李惠利中学LED显示屏项目
项目概况:P10全彩室外LED显示屏(数量:1台 尺寸:3.2m(长)×1.92m(高))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应是光学电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4、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供应商所需提供资料: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向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提供下列谈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当日开始接收),响应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报价(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二)。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报价单置于报价文件首页,并加盖公章)。
3、响应方案;
4、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产品标准、检验报告、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响应偏离表,见附件三)等;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响应偏离表须置于报价单后,针对需求指标的实现或满足程度作出“满足”﹑“正偏离”或“负偏离”的描述)
5、市场销售业绩;
6、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LED显示屏制造厂商的光学电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7、项目经理说明表(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的复印件)
8、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9、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质保期的时间、保修的内容以及其它的承诺;
11、列出零备件价格表。注明为本项目服务的维修保养点地址、备件仓库、急修响应时间。列清质保期后的维保费用,对维保内容提供详细说明;
12、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13、响应单位理应加以说明或表述的其它内容。
14、本项目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注:所有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如谈判响应文件对上述内容有缺漏或包含虚假信息(响应偏离表),将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四、谈判安排:
1、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如果提交响应资料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本项目谈判时要进行实样演示,请提供约1平方米的样品(样品必须与报价设备相一致)。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2、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
五、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及黄浦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传真: 63529744
联系人: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