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连城县公安局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及
指挥中心大屏拼接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 LCZBCG2013-01
3、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4、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功能 |
建设工期 |
1 |
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及指挥中心大屏拼接系统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系统建设工期二个月, |
5、投标文件索取时间和办法:2013年2月22日―2013年3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城县水利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采购单位:连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揭先生
联系方式:0597-3129526
7、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7-8918061、传真:0597-8916026 网址:(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yIndex.cfm?c_code=597006),邮箱:lczfcgzx@126.com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投标人应具备安防工程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8.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8.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5本次投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6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9、采购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3月14日上午8:30-9: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地点: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水利局三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采购会。
11、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缴交,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须邮寄另加50特快专递费。
12、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整(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缴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应在2013年3月12日下午5:00前将保证金存入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到账为准)。
★ 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应分别交至本中心指定的帐户。供应商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帐户(与开户许可证相符)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交(不得以分公司或个人名义或方式缴交),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报项目的名称或编号,未按规定缴交将视为无效。
13、开户行:建设银行连城支行
开户名: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35001697507052503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