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公开招标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1-3970-Z02 |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2-11-3970-Z02 |
1450000 |
0 |
0 |
1450000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3 年 0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工程验收后,支付应付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其余的10%。 |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对本视频会议系统所涉及的所有设备一律免费安装并保修三年。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软件和硬件(线缆除外)进行免费维护和升级。质保期满后应有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承诺。 2、投标人应免费对招标单位的技术人员,提供招标单位所在地进行安装、维护相关技术的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并提供有关技术文档(含文字和电子文档)。 3、在投标书中应明确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和响应时间,并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实现7*24小时服务。 4、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安装调试文档和测试报告。 5、投标人应对招标单位在软件和硬件方面提出的特殊要求,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6、提供的设备、配件须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质量可靠、使用安全;其生产厂家必须是信誉可靠,技术先进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合法使用的,并提供随机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图纸、保修单及操作保养等资料)。其他附件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生产使用方认可。 7、因工程需要,招标方对工程设备作适当的增加、减少调整时,其设备的价格按投标书所报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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