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3]2056、2059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东阳市人民法院存储及电子显示屏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他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YCG2013-04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1 采购单位:东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预算 |
1 |
全彩电子显示屏( |
1块 |
参数见技术指标(一) |
60万元 |
2 |
存储设备 |
1台 |
参数见技术指标(二)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财政部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或未处于东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投标方(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交易网或政府采购网上的公告为依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
(1)由投标单位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投标单位必须以游客身份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6日17:00时止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5时前将投标确认函通过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送达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79-86691729、86691727。
(投标确认函样张见http://www.dyztb.com/ReadNews.asp?NewsID=6440)。
2.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26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2楼)
七、资格审查资料(下列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开标时单独递交,一份装入投标文件的资信文件中,投标人可以选择在报名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以上特定条件规定的资质证书;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方应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09:3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填写括号及括号内的内容,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7日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09:3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http://www.dyztb.com、www.zjzfcg.gov.cn),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十二、最高限价: 以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十三、业务咨询: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柏青、徐校琴、马沈良
联系电话:0579-86691729传真:0579-86691729、86691727
东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吴江燕,联系电话:0579-866671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6691835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