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学院的委托,对其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公寓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公寓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1320160
三、资金性质:第一包(视频监控系统)自筹资金(362,420.00元)
第二包(一期公寓可视对讲系统)自筹资金(969,450.00元)
四、招标内容:哈尔滨学院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公寓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用途: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公寓可视对讲系统设备采购;数量:2项;第一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肆佰贰拾元、第二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五、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第一包:供应商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中48口千兆交换机、网络高清摄像机两项需提供ISO9001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或资质认证证书公证件备查;
④、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⑤、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10-2012年三年内参与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其中中标合同中需体现所供产品中含有48口千兆交换机、网络高清摄像机两项设备,否则不视为业绩证明材料。
(4)、第二包:供应商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彩色单元门口机、彩色室内机两项需提供ISO9001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或资质认证证书公证件备查;
④、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10-2012年三年内在哈尔滨市相关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书中提供彩色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其中中标合同中需体现所供产品中含有彩色单元门口机、彩色室内机两项设备,否则不视为业绩证明材料。
(5)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009131-8018,逾期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为200元人民币;第二包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6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606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
采购单位:哈尔滨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 系 电 话:1393641341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戴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451-87009131-8015
传 真:0451-87001301-0
邮政编码:150090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账 号:1288111274719816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远东支行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