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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道路监控设备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11-28 作者:pjtime资讯组

    延津县公安局道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局道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道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103号

    三、项目内容:包括卡口和电子警察系统两大部分。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国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7、具有测速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具有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9、具有指挥中心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具有处罚录入管理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1、具有公安部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测速系统”检测报告。

    12、具有公安部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检测报告。

    13、具有3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1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15、为保证系统的建设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测速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指挥中心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处罚录入管理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安部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测速系统”检测报告、公安部道路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卡口系统)检测报告、3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等。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1月30日(节假日不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购买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招标人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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