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309160015)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11043-ZC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工业高清投影仪1台;高清投影幕布1套;电动吊架1套;数字会议主机1套;嵌入式数发言主席机1套;嵌入式数字发言代表机27套;嵌入式表决主席单元1套;嵌入式表决代表单元23套;全数字会议系统连接盒 26套;20米延长线3条;表决软件1套;功放1套;音箱4套;中央控制主机1套;无线触摸屏1套;无线接收器1台;红外发射棒8套;电源控制器1台;高清混合矩阵1台;工程版COMPONENT信号发送器2套;工程版DVI信号发送器2套;工程版DVI信号接收器2套;控制软件1套;视频切换器1套;DVI分配器5套;桌面液晶屏升降器28套;液晶显示器28台;瘦终端24套;台式电脑5套;视频分配器4套;视频切换器1套;定制会议桌1套;硬盘录像刻录机1台。
B分标:高清特写摄像机2套;高清全景摄像机1套;视频会议终端1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厅。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冬宁;联系电话:0771-5517430 传真:0771-5517430;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51743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 0.8 万元;B分标: 0.15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16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形式交至:
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16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16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联系人:赵秀军;联系电话:0771-5506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张国铨;联系电话:0771-53093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98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