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148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舞阳县检察院办公设备及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舞阳县检察院办公设备及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二、招标货物:
A包:办公设备
照相机、摄像机、刻录机、空气加湿器、单反数码相机、扫描仪、速印机、碎纸机、高速工程扫描仪、移动硬盘等(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B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两个标段都参加,但不得将每个标段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含100万人民币)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标书领取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标书形式:电子版(免费)。
标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请供应商自带空白U盘)。
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联 系 人:胡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276
八、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