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商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监控系统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3)237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技术要求 |
1 | 监控系统 | 1套 | 150万元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2 | 红外报警系统 | 1套 | ||
3 | 对讲系统 | 1套 | ||
4 | 门禁系统 | 1套 | ||
5 | 会议室音响系统 | 1套 | ||
6 | 高清智能录播系统 | 1套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以及安防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购买标书和开标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勘察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37078855。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