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 驻马店市检察院委托,对驻马店市检察院实验室、审讯室、LED大屏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3]162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A包 实验室设备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驻马店市 合同签订后20日
B包 驻马店市检察院看守所LED大屏设备 一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驻马店市 合同签订后20日
C包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汝南审讯室设备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驻马店市 合同签订后20日
注: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投标人资质要求A包:(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2):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具有侦察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侦察机关产品准许销售证明;(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由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B包:(1)液晶拼接系统厂家必须提供河南区域内看守所项目的案例2个,并提供该项目名称、使用方联系方式和照片、客户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2)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拼接屏(拼接墙)、外置式拼接处理器、拼接控制软件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专利证书和软件注册权证书。(3)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生产的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技报警系统产品检测中心检测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检测报告(4)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有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有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有资信等级证书(不小于3A级)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3 年 11月14 日至 2013 年 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 联系电话:0396- 2627557 15239609966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 月 日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开收据。
开户名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解西支行 帐 号: 252004817026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12月5日 15: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12月5日 15:0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电话:0396- 2122696
代理机构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396- 2627557 1523960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