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图像监控防盗报警设备采购招标经批准实施。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委托,对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图像监控防盗报警设备采购。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3-11-56)为一个合同标段,对红河供电局图像监控防盗报警设备采购的制造、包装、运输、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单价框架协议招标。
图像监控防盗报警设备采购
1、变电站远程图像监控系统主要由三个互相衔接的部分组成:变电站现场设备、通道传输设备、集中监控中心。
本次招标设备为变电站现场设备。
变电站设备主要由前端采集设备和视频编码压缩服务器组成。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一体化球型摄像机、带云台彩色摄像机和固定彩色摄像机)、各类报警输入/输出装置(包括红外对射探测器、红外双鉴探测器)、逆变电源、防雷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视频防雷器、数据防雷器)、光端机、解码器、硬盘录像机、本地监控终端。
2、变电站的防盗报警由前端检测设备、中心报警主机就前端操作终端,前端采集部件主要是红外对射,前端操作终端可自动或手动进入布防。
设备材料适用范围: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变电站及营业厅图像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系统
本次单价招标设备材料单价报价需包含运输费用(云南红河州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费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保修期内的免费维护)等,招标人在采购时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交货时间:每次下单后30天。
合同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时,需对物资出示相应的产品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时,需在云南有健全的售后服务,并出示售后服务保证。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具有产品相应的检测报告。
(7)近三年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只有完全具备上述合格投标人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者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者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标包,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出售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3年12月3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人于2013年12月3日10:0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蔚 电话:0871-63195338 传真:0871-63198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