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华侨中学的委托,对广东华侨中学金沙洲校区体育馆音响灯光舞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MTC134BZHG0096J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MTC134BZHG0096JA。
2.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华侨中学金沙洲校区体育馆音响灯光舞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202(音响设备)。
5. 采购预算:129.0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设备采购清单: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b)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c)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d)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 供应商资格:
a)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b) 投标人须具有灯光、音响的销售、安装的经营范围(以有效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c)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全频主扩声音箱、主扩声功率放大器、数字音箱处理器、超低频扩声功率放大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d) 投标人在珠三角有直属服务机构且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f)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g)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h)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四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四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四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四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张东晓 |
电话:020-66341716 |
电话:83346636 |
传真:020-66341796 |
传真:83346636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
联系地址:广东华侨中学 |
邮编:510045 |
邮编:510030 |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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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800071578309380 |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