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建设九原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 0651-130870/Z
采购目录: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兼具有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在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7日每日8:30-11:30时,15:00—17:00时(北京时间)到下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地址递交报名材料成为投标申请人。经初审合格后,填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记表》,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下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查验后退回)及其复印件; (2)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需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4)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该工程在九原区沙河、兴胜、赛汗、麻池、哈林格尔、全巴图、哈业胡同、阿嘎如泰苏木八个派出所辖区内的主干道、出入口、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广场、金融单位、党政机关、医院、加油站、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展中心、体育馆、社区、网吧、车管所、菜市场、酒店、宾馆、超市、商场、步行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部位设计安装监控摄像机,共计966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用200万像素及500万像素数字高清低感光宽度动态摄像机,所有的摄像机点加装补光灯。在九原区分局建设监控中心,将九原区分局四楼大会议室作为分局监控中心,对地面、墙面、顶面进行装修,建设电视墙系统,配置15块46寸液晶拼接屏,对前端图像进行解码上墙显示。分局指挥中心建设一套视频监控平台。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1月11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17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30
开标地址: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经办人名称: 韩志红
联系电话: 0471-325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