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司法局办公设备及移动电子显示屏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海原县司法局就本单位办公设备及移动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海原县司法局办公设备及移动电子显示屏采购
二、采购文件编号:ZWJYZX2013203号
三、采购单位:海原县司法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及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海原县司法局办公设备及移动电子显示屏采购,本项目二个标段,一标段采购主要内容包括视频会议终端、摄像机、话筒、音箱、功放、电视、路由器、交换机、机柜等;二标段为移动电子显示屏。具体内容、数量、要求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八、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下午6:00之前;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资料费300元以现金缴纳或汇至下述账户:
户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卫支行
账号:2903021509219512759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下午6:00。
联系人:周智贤 电话:0955-7067695
九、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之前将招标响应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点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