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的委托,对其电视机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联 系 人:高秀英
联系地址:东港区兴海路40号 联系电话:0633-366405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玲玲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邮政编码:276800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0633-8018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电视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3-1283
采购项目内容:彩屏液晶平板电视机二十一台。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必须同时符合: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非自身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3.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6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见附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14日9点00分-9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9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11月14日9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烟台路269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