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潘天寿小学教育集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3064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35.2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6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3、6513183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金额:35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3、65131831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