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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促销加速家电企业涉网转型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11-08 作者:熹熹

    和去年一样,今年的“双十一”即将热闹开场。商家们展开了一系列的网上促销,从服装、3C再到大家电产品,都有一定程度的打折活动。现如今,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家假日,均称为了厂商们关注的舞台,一波又一波的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关注、期待。就拿光棍节来说,它目前已形成了堪比国庆黄金周的促销力度,不仅吸引了大批量的网民围观,也愈加折射出企业涉网转型的迫切需求。

    据了解,淘宝从2009年就开始打造“双十一”购物节。当时淘宝的初衷只是想通过打造一个独立于任何传统促销节日的日子,做好淘宝商城。谁料势头强劲,2012年淘宝系统一天销售近200亿元,以爆发式的销售记录奠定了其作为“双十一”始祖的坚实地位;同时也造就了不少“名不见经传”专门在网络上销售的家电小品牌的兴起;也带动了大家电特别是平板电视的销量。除了苏宁易购、国美电器,很多大家电厂商开始涉网,从线上线下一起发力促销产品。

    现在,很多传统家电企业在互联网新浪潮的刺激下,随着大势而走,如何将商务更好的电子化,拓展渠道也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像“双十一”这样的节点均被视为销量爆发的重点节日,它也在一定意义上刺激着企业加速布局网上渠道的步伐。

    今年双“十一”期间,长虹、海信、康佳和创维等家电企业纷纷在苏宁易购、国美在线、易迅、京东等等平台上推出了自己的特色促销。对企业而言,电子商务要做,“节假日”促销战要打,但是如何做如何打?仍是一个摸索探讨的过程,正如不少电商平台一样,缺乏好的操盘手,是困扰不少企业的问题,对于家电企业而言,在没有硝烟的网上销售也有一定难度。

    工商机关为维护电商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市场秩序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行为的监管。重点是对举办、参与企业在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发布的广告和销售信息进行监测,并依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管。重点是对一些举办、参与企业在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中,通过虚设折扣商品、发布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是对一些举办、参与企业采取各种方式诋毁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以及通过对电子商务集中促销活动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近年来逐渐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电子商务促销活动。就连家电企业也纷纷涉网。这对于活跃网络购物消费、通过竞争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以及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但总的来看,近两年的电商促销活动正逐渐成熟完善。建议消费者在面对“促销产品”时不要盲目跟风,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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