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兰溪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监控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1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溪市公安局委托,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X201351-B1099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2 |
视频监控共享平台 |
1 |
批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采购人特定要求:具有本地基础电信运营许可证的通信运营商或能够提供和本地通信运营商就本项目签订的线路租赁意向(合作协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建设工程交易科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4:30
六、投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 14:30
八、开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1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银行兰溪支行
银行账号:153010120104900000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如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在开标时必须提供):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与资质原件或复印件
3)政府采购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省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3年11月25日16:3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联系人:周晗芬,潘国洪
联系电话:0579-88894307,0579-89018906
传真:0579-8889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