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LED电子显示屏、监控设备及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LED电子显示屏、监控设备及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LED电子显示屏(1块),监控设备(1套);第二包:监控系统(1批);第三包:LED电子显示屏(1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3-8-30-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第一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安防资质。(必须携带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4) 第二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提供前端摄像机、录像机,后端监视器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提供前端录像机、摄像机、后端监视器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委托书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为了便于后期的维护,要求前端摄像机,录像机,后端监视器为同一品牌产品;
(5) 第三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提供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控制终端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控制终端提供生产厂商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评测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原厂商印章)
4、控制终端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通过CCCS体系认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原厂商印章)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10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08:3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27日 上午09:00
9、第一包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2013年11月11日 上午10:00
现场勘查及答疑会地点:太原市育星幼儿园
联系人:殷晓非 电话:13834568263;
第二包现场勘查及答疑会时间:2013年11月11日 下午15:00
现场勘查及答疑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68号
联系人:杨淑芳 电话:0351-6047678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采购程序咨询人: 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三包技术咨询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13834565993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