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春至珲春段新建LED显示屏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春至珲春段新建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0773-1341GNJL13418/3
二、招标项目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春至珲春段新建LED显示屏项目。
三、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方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市场信誉良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1月1日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3年11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3年11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金额为1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3年11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联 系 人:张宁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