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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10-29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3259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招 标 人: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地点:沭阳县境内,苏州东路与珠江路交汇处西南侧

    工    期:15日历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必须机电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

    5、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起)企业单份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含)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原件。

    6、所有设备首次购买上门安装调试服务,主要设备提供三年现场售后服务以及三年免费配件服务;提供终身保修服务,在质保期外维修只收零配件费,不收取其他费用;投标供应商确认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所投品牌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保服务承诺函或确认函(必须原件),并注明详细型号,最终用户名称为: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需提供上述承诺函或确认函的设备,在招标设备参数要求中以★标注。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采取非会员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8日 ―― 2013年11月1日17时前

    地点: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份,换取保证金收据同时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9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二楼开标一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三楼财务室交纳银行缴款单、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汇票不予接受,账号见附件)换取保证金收据。

    九、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地址

    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至三楼   

    联系人:刘学              0527-89985026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赵玉梅   联系电话:0527-83597282  15189064825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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