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海县公安局视频监控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或进口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NBZJ2013-NH001
二、项目概况:视频监控设备一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制造或经营招标货物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为保证宁海县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顺利进行,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设备的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书原件:
①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UPS主机及电池、精密空调、动力环境监控设备、KVM切换设备及综合布线系统);
② 中心平台(刀片服务器、刀片机箱及虚拟化软件、视频综合平台软件、视频存储设备);
③ 视频监控专网设备(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及运维软件)、接处警中心屏幕墙设备(视频综合平台、屏幕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 10 月 31 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副本;4、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标书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13605786762,传真:0574-65207653),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12 日 9 时
七、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八、开标时间:2013年 11 月 12 日 9 时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1200.00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元。
2、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17:0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0574-65207653)。
3、帐户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4、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5、银行帐号: 60030122000179671 。
6、开标时须提供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五)、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六)、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七)其他要求:执行宁资交管办〔2013〕2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采购单位:宁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 童春健 联系电话:1358690885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联系人:王时伟 联系电话:13605786762 传真:0574-6520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