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的委托,就其派出所监控设备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派出所监控设备询价采购
(2)招标编号:CZJJZX2013-199
(3)招标内容:派出所监控设备 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内容)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会议室(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2.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7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2.8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主要指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⑤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⑥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主要指硬盘录像机和摄像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以及以上产品的名称)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
帐号:1911 0212 2920 0048 791
5、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07356170
6、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郴州市财政培训中心大门对面)
联系人:周玲彤 电话/传真:0735-2113086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