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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国家税务局监控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10-11 作者:pjtime资讯组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就“西藏自治区林芝国家税务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XZGSJZCG-2013-31

    2.项目名称:西藏林芝地区国家税务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林芝地区国税局办公区、生活区(2个)及波密等5个县局共8个单位的监控设备及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4. 分包、转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厂商(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5)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所购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6.招标文件领取: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光盘)。

    报名时须提交: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本人签字);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本人签字);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对本次招标如有质疑,请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8.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于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到达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收款凭据。

    11.投标及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403室。

    12. 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西藏国税网、西藏日报、西藏商报。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410室)

    联系电话:0891-6839327

    联 系 人:平措先生、郭先生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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