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永宁县公安局城市报警联网监控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按照永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永宁县公安局城市报警联网监控一期维护服务项目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价格合理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采购标的名称:刑侦局城市报警联网监控一期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银万博招永(公)[2012]第217号
《合同》执行期:截止2015年 11月30日。
采 购 人:银川市公安局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的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注:要求提供的资质原件,均可以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原件)代替。
三、资格备案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中第1—4项资质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楼)一楼服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原银川市房产交易中心)领取供应商登记备案表格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分(招标人自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采购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永宁县公安局:张 昊 13995319899
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大街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联系电话:0951—6017107 6017541
联 系 人: 郭 虹 李 岩
E-mail:ycwbzb@163.com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永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8011857 阮正东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0951—6092765 王玉霞
九、本次采购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