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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1-31 作者:pjtime资讯组

    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采购函【2012】560号采购批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2034

    2.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函号

采购预算(万元)

1

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

洪采购函【2012】560号

85

    3.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非联合体企业,经年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非本地注册企业必须在南昌市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维修中心,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高清投影机、 高清会议摄像机、显示设备、网络型主控制设备、矩阵产品、功放及会议手拉手或无线话筒设备)必须提供原制造商(厂)或原制造商(厂)指定省级区域以上总代理商所提供的对本次项目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21日(工作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8.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 

    电    话:0791-86538874               QQ:1952937607

    传    真:0791-8653887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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