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垄断法实施不到5年的时间,中国便果断出手。近日,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称,包括韩国三星、LG等六家境外企业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被依法查处,六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人民币,此举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据了解,发改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其中三星 1.01亿元,LG 1.18亿元,群创 9,441万元,友达 2,189万元,中华映管 1,620万元,瀚宇彩晶 24万元。
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做出处罚。受罚的是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占据了世界液晶面板市场八成的份额。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他们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超过2亿元。
截至目前,涉案的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提出整改措施;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同时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此前,美国对6家企业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还对3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责;欧盟对涉案企业判处的罚款总额为6.48亿欧元;韩国判处的罚金总额为1940亿韩元。由此看来,中国对6家企业的处罚明显轻得多。作为中国对境外企业第一次开出的价格垄断罚单,其标志性意义不容小觑。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反垄断调查为中国查处境外企业价格垄断提供了执法先例,释放了中国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强烈信号。此次查处不仅维护了中国国内彩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竞争;而且,通过此次反垄断执法得以纠正;此举及时、公平获得新技术,促进产业合作,是此次反垄断执法更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