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期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陵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陵县南环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先生0534-8261533/133962656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山大南路法官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左先生 1890534989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605349787@163.com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陵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SDDQ-ZB-13003
五、招标项目概况:
5.1、招标内容:
5.1.1、陵县公安局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陵县城管局监控系统建设、陵县交警监控系统建设。
5.1.2、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项目建设竣工后,维护管理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2、本项目一个包。
5.3、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
总日历工期:110日历天。
5.4、项目发包方案:由中标集成商出资一体化建设,采购人5年按月分期付款。5年内一切设备施工维护网络传输用电等费用全部由中标集成商支付。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有成功的天网工程施工案例,出具相关施工案例材料;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料(简单装订),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7.2、税务登记证副本;
7.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
7.5、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二级及以上);
7.6、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7、具有核心设备生产厂家的系统及产品销售权,设备产品(核心设备或材料)检测报告,硬件及系统平台符合公安部GB/T28181-2011测试标准;
7.8、《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
附注:上述资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他资料审验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产品品牌,并不得更改。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2013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奥菲斯写字楼307室(济南市山大南路法官学院4号楼);
九、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3年1月11日-2013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奥菲斯写字楼307室(济南市山大南路法官学院4号楼);
方式:领取(不支持邮寄);
售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21日9:00时;
开标地点:陵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附件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陵县公安局: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